闭眼休息了3分钟,员工居然被用人单位开除了。 近日,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审结的一起劳动争议案件引发关注。据报道,某公司一门店店长余某,因为上班时间超过8小时太累,闭眼休息了3分钟。公司称余某在工作时间、店内有顾客时坐于收银台凳子上睡觉,被商场人员投诉;认为余某存在工作管理失职行为,将其开除。法官认为,疲惫时闭眼休息是正常生理现象,余某行为并非严重过错。法院一审判决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,需赔偿余某近5万元。号码筛选软件 从公司管理的角度来说,要求员工上班期间不能打盹无可厚非。但在此案中,当天从早上9点半到晚上10点半,门店所有工作均由余某一人完成,余某闭目休息时已经是晚上8点多。机器长期工作尚且需要维修维护,人不是机器,连轴转难免犯困,况且余某闭眼休息3分钟,并没有影响门店的正常工作,有何失职?公司直接搬出责罚规定,显然缺乏同理心。表面上是照章办事,实则是不顾事实的僵化管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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